王海英
律师

真实案例 | 交通案件中,在金额赔偿方面需要面对保险和事故责任 在交通案件中,在金额赔偿方面有两个需要面对的情况,一个是保险而另一个是事故责任。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对于事故责任确认后的金额赔偿问题还需要参考各类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19日22时30分,在北京市顺义区天北路国际学校门口,赵某驾驶车号为×××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适有高某娜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小客车右前部与电动自行车左侧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高某娜受伤。此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 受伤后,高某娜于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在北京市顺义区医院住院9天,其伤情被诊断为胫腓骨骨折(左侧,闭合),骰骨骨折(左侧,闭合),足舟骨骨折(左侧,闭合),髌骨骨折(左侧,闭合),左足趾短伸肌腱损伤,左肾挫伤,多发软组织损伤(左腰部,左膝关节,双足),行内固定等手术。出院医嘱建议:患肢禁负重,自购左下肢短腿支具固定4周;暂休一个月后复查,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需护理一人。出院后,高某娜在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及安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复查,医嘱均建议休息。高某

2020-07-30 15: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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