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
律师
真实案例 | 交通案件中,在证据层面十分重视相关结论 在交通案件中,在明确的鉴定情况中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此王海英律师需要明确说明,对于鉴定结论一经采信会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后续。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0日8时20分,在朝阳区立水桥地铁站南侧,被告所骑自行车超车过程中与原告骑行的自行车相刮,造成原告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原告被送往航空总医院住院手术治疗15天,出院诊断为胫骨平台骨折,出院医嘱需要定期复查,而在术后至少3个月或骨折愈合前患肢不可完全负重行走,半年内避免体力劳动。在住院期间,也需护理1人。对于伤口局部理疗,促进肿胀消退,加强营养。术后1年左右,骨折愈合良好前提下可择期入院手术取出内固定物,二次手术费用约为1万元。原告出院后曾至陵川县人民医院进行膝关节检查。2018年8月1日,原告赴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手术取出了内固定物,共住院9天,出院医嘱说明需隔日换药,术后2周拆线,并需要全休4周,定期门诊复查,也建议进一步行膝关节核磁检查,明确膝关节损伤情况。 办案经过
2020-07-28 1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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