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
律师

真实案例 | 交通案件中关于各类费用的诉求,需要有相关机构文本证明 在交通案件中关于各类费用的诉求,需要有相关第三方机构的文本证明。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明确表示,对于相关费用的诉求也不应过高,否则法院会酌情予以调整。 案情简介 2015年5月14日16时5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南路万霖广场路口,任x1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喻某信驾驶×××号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任x1车辆前部与喻某信车辆右前部相接触,造成任x1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因任x1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喻某信未确保安全,故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出具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任x1负主要责任,喻某信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任x1首先至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治疗,诊断: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左腓骨骨折,左踝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颜面部、左下肢皮擦伤。任x1后于2015年5月17日至北京积水潭医院住院治疗3天,诊断:左踝关节骨折,左小腿皮擦伤。任x1共支付医疗费65108.52元。任x1另提交1262.3元外购药票据,但未提交相关医嘱。喻某信、王某水称其为任x1支付现金15000元,其另称任x1

2020-07-28 1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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